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权利为犯人减刑,但有权利为犯人申请减刑,减刑最多可以减刑期的一半。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被羁押者享有以下法律保障:1.近亲病危时有权被告知;2.配偶、父母或子女重病时,经审批可回家探视;3.可接受近亲送来的经检查的物品;4.可收发信件,但看守所可审查并扣留影响案件处理的信件。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被羁押者的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看守所在押人员通信权利是什么,在押人员拥有哪些人身权利?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在押人员通信权利是:在看守所内被关押的犯罪的公民,也是享受相关的通信权利的,但是该权利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在押人员的亲属如果不能探视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为探视。
专业解答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专业解答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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