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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电力设施,放火罪,爆炸罪,爆炸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刘** 山东-东营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12.08 12:40:55 454人阅读

破坏电力设施,放火罪爆炸罪,爆炸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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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的行为造成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就构成犯罪既遂,而并不要求实际上已经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盗窃罪是结果犯,应当以是否使公私财产所有权遭受实际侵犯为标准。
3、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020-12-08 12:4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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