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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股东有没有限制?

郭* 安徽-蚌埠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2.08 08:44:32 493人阅读

2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股东有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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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性质,公司存在的一个主要方面是为公司股东赢利。就你所提出的问题,我觉得你的想法是让该股东不要干涉贵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该问题又涉及该股东在公司内是否担当职务以及担当何种职务。职务的不同可能涉及到开除股东在公司内部职务的部门权限的不同。但不论如何,股东作为出资人享受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中赋予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等权利,无论通过任何途径,一股东或者法人代表都不能涤除股东的上述权利,因为上述权利是股东基于股东权利而赋予的天然的权利。如果你认为另外一个股东干涉你的行为,你可以通过协商,把该股东的股权转让给你,这样就可以通过工商局变更公司的组织形式即一人公司。

2020-12-08 08:45:32 回复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以下规定: (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 2)应严格遵守股东股改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的情况下才能解禁后 ( 3)此外,还应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即预计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政策的规定,持股职工具有实质意义上的股东地位,持股职工与职工持股会、股东代表、工会之间建立信托合同关系,通过股东代表、职工持股会、工会间接行使股东权利。持股职工向公司要求退回股金,本质上产生与股东退股同样的法律后果。按照《公司法》一般规则,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持股职工应当通过转让出资或公司回购的形式将股本金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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