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洛阳法律咨询 > 洛阳移民留学法律咨询 > 失信人员可以出国吗?

失信人员可以出国吗?

毛** 河南-洛阳 移民留学咨询 2020.12.04 13:04:39 1426人阅读

失信人员可以出国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洛阳律师 涉外专长律师 洛阳涉外专长律师 更多律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五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可以办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五)人民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扩展资料:
案例:老总被限制出境 急需出国主动还款何先生名下的武汉某科技公司,于4月在成都中海国际中心租用办公场地开展业务。该公司支付了的相关费用,但从1月开始拖欠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经催告仍然没有按期履约,且双方就退租撤场时间及租金金额发生纠纷,于是在成都高新打起了官司。
10月,高新区判决,武汉某科技公司向中海国际中心支付租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共计14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绝执行,原告向高新申请强制执行,但武汉公司已经撤离成都,相关负责人拒绝配合,电话也联系不上,玩起了失踪,的相关文书也只能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多方渠道联系被申请人武汉某科技公司,但都无法联系上。
于是,高新在网上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并直接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何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相关出行和消费方式进行了限制。
今年初,该公司法人代表何某却主动联系高新区,请求履行这笔欠款,以求解除失信黑名单。
原来,何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不能购买机票和高铁票,更不能出境,而何某的孩子眼下在国外求学,因家务事急于出国处理。何某在申请办理签证的过程中,却被告知因纳入失信黑名单不能出境。为此,他才随即主动找到,要求履行这笔欠款,以求解除黑名单。何某一次性支付了所有欠款,一周后,撤销了他的失信黑名单记录。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涉外专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