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唐山法律咨询 > 唐山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以城市房产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属于抵押财产吗

以城市房产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属于抵押财产吗

陈* 河北-唐山 抵押担保咨询 2020.12.03 15:43:13 467人阅读

以城市房产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属于抵押财产吗

其他人都在看:
唐山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唐山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对哪些是抵押财产已经约定,抵押权只及于已确定的抵押物上。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订立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但是房屋是定着于土地上的,在实现抵押权时,不能只转让土地使用权而不涉及新增的房屋,按照“房随地走”的原则,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应当归该房屋所有人,抵押权人无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0-12-03 15:44:1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