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拖欠工程余额款有利息吗!利息怎么算!和诉

拖欠工程余额款有利息吗!利息怎么算!和诉

ask****266 湖北-恩施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2.03 08:12:22 367人阅读

拖欠工程余额款有利息吗!利息怎么算!和诉讼费那个出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行政类律师 恩施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4732条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对方履行债务,如果没有履行,对方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用也可提请被告承担,看法
院支不支持你的诉求,有和对方约定利息吗?签订合同有无相关规定?按约定的月利率3%计算即可,但法院一般会判决按月利率的2%计算的。具体
情况你可以联系我详谈、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20-12-03 09:45:29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27421条

有拖欠工程的凭证么

2020-12-10 16:06:27 回复
咨询我
1837250550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恩施 咨询解答:1407条

可以要求支付欠款资金占用期间的利益!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2020-12-04 15:41:12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2721条


您好,可以的,具体什么情况?需要具体分析的, 便于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2020-12-03 14:54:08 回复
咨询我
1812052789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恩施 咨询解答:2077条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2020-12-03 13:52:32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38388条

多少钱?

2020-12-03 11:18:02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7830条

您好,签订工程协议了吗?拖欠多久了呢?对方是什么原因拖欠工程款呢?您方便的话,可以直接联系我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0-12-03 10:12:37 回复
咨询我
1816279810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1008条

你好,有签订工程协议吗?

2020-12-03 09:38:19 回复
咨询我
1334994742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9875条

工程款有没打欠条?

2020-12-03 09:23:23 回复
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3414条

你好,可以算利息,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放承担。工程纠纷建议你委托律师

2020-12-03 11:59:14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6730条

您好,大概拖欠了多久呢?

2020-12-03 09:40:35 回复
查看其他6位律师回复

看发卡行,如果是工行信用卡,部分还款部分计息,只计算未还款部分的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如果是其他信用卡,是部分还款全额计息。也就是整个账单里每一笔消费,从各自消费之日起,计收交易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在审理拖欠工程款案件中的另一个具体问题,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应如何计算利息。由于承包人的履约管理以及资料积累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拖欠工程款从何时开始,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同时成为审判中的一个难题。司法解释第21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利息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同时,对于垫资承包工程的,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合同对垫资和支付垫资款利息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垫资款本息的,应予支持。合同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合同没有约定垫资,发包人未支付的款项按照工程款处理。”司法解释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用两条司法解释对5种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已经能够适应审理此类不同案件不同的实际情况。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拖欠工程款派生的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而且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往往因为工程转包或不规范分包使问题更加复杂。在立法层面,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合同载体劳务合同,甚至在目前建设工程法律框架中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有所涉及。对于农民工的拖欠工资问题,司法解释第29条对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违法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已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并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人民应当支持。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为共同被告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司法解释作出这样的规定,可以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寻找到依据。该法条规定:“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人认为司法解释对解决农民工工资作这样的规定有法律依据。此外,针对实践中与农民工工资直接相关的劳务合同,司法解释第7条还规定:“当事人主张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的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性质为转包合同;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这一条司法解释的相应规定,事实上确认了劳务合同的合法性。至于劳务合同与转包合同的区别,主要视这两种合同指向的标的。劳务合同仅涉及人工费,不涉及分包工程;转包合同不仅涉及劳务,更主要的是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包的工程。从技术层面分析,劳务合同只计算人工报酬,一概只包人工;而转包合同计算的是分包工程的价款,是包工又包料的承包形式。

在审理拖欠工程款案件中的另一个具体问题,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应如何计算利息。由于承包人的履约管理以及资料积累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拖欠工程款从何时开始,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同时成为审判中的一个难题。司法解释第21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利息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同时,对于垫资承包工程的,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合同对垫资和支付垫资款利息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垫资款本息的,应予支持。合同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合同没有约定垫资,发包人未支付的款项按照工程款处理。”司法解释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用两条司法解释对5种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已经能够适应审理此类不同案件不同的实际情况。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拖欠工程款派生的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而且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往往因为工程转包或不规范分包使问题更加复杂。在立法层面,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合同载体劳务合同,甚至在目前建设工程法律框架中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有所涉及。对于农民工的拖欠工资问题,司法解释第29条对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违法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已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并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人民应当支持。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为共同被告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司法解释作出这样的规定,可以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寻找到依据。该法条规定:“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人认为司法解释对解决农民工工资作这样的规定有法律依据。此外,针对实践中与农民工工资直接相关的劳务合同,司法解释第7条还规定:“当事人主张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的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性质为转包合同;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这一条司法解释的相应规定,事实上确认了劳务合同的合法性。至于劳务合同与转包合同的区别,主要视这两种合同指向的标的。劳务合同仅涉及人工费,不涉及分包工程;转包合同不仅涉及劳务,更主要的是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包的工程。从技术层面分析,劳务合同只计算人工报酬,一概只包人工;而转包合同计算的是分包工程的价款,是包工又包料的承包形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