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襄阳法律咨询 > 襄阳其他法律咨询 > 哪些法律规定的证据不可以作为立案依据

哪些法律规定的证据不可以作为立案依据

尚* 湖北-襄阳 其他咨询 2020.12.02 23:23:41 369人阅读

哪些法律规定的证据不可以作为立案依据

其他人都在看:
襄阳律师 其他律师 襄阳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6)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2020-12-02 23:24: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