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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院判决书到看守所放人这之间还有哪些

何* 吉林-四平 判决执行咨询 2020.12.02 08:53:13 499人阅读

法院判决书到看守所放人这之间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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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刑法》规定: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2020-12-02 08:5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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