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屋买卖,符合如下情形,合法,否则属于无效。 《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十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解答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无法直接进行房屋拍卖。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拍卖,或者是为了偿还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发生。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决定拍卖,那么另一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业解答夫妻共有的房产一般不能直接拍卖过户,需要双方都同意。要是有人擅自行动,就会侵犯到对方的权益。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说有一方要承担法院判定的共同债务,法院就可以依法拍卖共有房产,并且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专业解答一般而言,夫妻共同房产不能直接通过拍卖过户。不过在特定条件下,例如双方同意或用于偿还共同债务,这种做法可能会被认可。如果未经一方同意擅自拍卖,就会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因此,合法合规是处理共有房产过户的关键。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夫妻共有的房产不能随意拍卖,只有在特定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比如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偿还共同债务。要是有人没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置,这可能会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会产生法律问题的。所以,处理共有房产得按照法定程序来,要保护好双方的权益哦。
专业解答根据你的要求,我改写的内容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是平等的。这意味着一方不能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变卖用于购房。法律规定,对于重大财产的处理,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单方面处置共有财产可能会侵犯对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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