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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用土地使用权出资要交税吗?
解答如下,1)财税〔〕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税。因此,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2)财法字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四条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2、营业税财税191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4、印花税财税162号《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5、土地增值税财税21号《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专业解答二者是不一样的。土地使用税主要针对的是土地的使用权需要缴纳的税款,而契税主要是当事人,他在购买了房产之后,他享有对这个房产的使用权,那么他就必须要对这个房屋进行契税的缴纳,所以两个根本性质都是不一样的。
专业解答山东土地使用税过高可以到有关部门来进行咨询。因为实际上土地使用税的计算的标准是属于固定的,有关机关在计算的时候都不会过多的计算,当然也有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土地使用税计算错误,其实是可以到当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核实的,这都是属于合法的。
专业解答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是要针对使用土地的人员来征收土地使用税,当然了,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实际上是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还有就是不同的区别来确定的。比如说市区的土地是按照6元至24元平方米来确定。
专业解答山东土地使用税标准是不固定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的固定标准的,因为税款的征收和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的占地面积以及城市的等级都是息息相关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具体计算。
专业解答国有土地使用税山东规定是需要根据不同的地区来确定具体税收。通常状况之下,在市区土地应该是按照6元到24元的标准来进行处理,如果是在县区的话,土地应当是按照4元到6元每平方米来确定。
律师解析 在我国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包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以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律师解析 1、股权原价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原价转让,是指当时取得股权时支付的现金和现转让股权时取得的现金一样多。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在投资过户环节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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