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在会计核算中应分别计入何种科目考虑是否将此种情况归类为非流动资产或是投资性房地产。首先,我们需要判断所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具有非流动性特征。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国家给予某一特定企业或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国有土地拥有进行开发、利用以及运营的特权。这种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合法交易。
专业解答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等于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乘适用单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专业解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适用单位税额计算的,具体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该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等特定区域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由土地所在地区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因只在县城及以上城市实行,故称为土地使用税。
专业解答我国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基础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国家规定税额标准征收,城市规模越大税率越高。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平均税率0.5-1元/平米,中等城市如济南、南京为0.4-0.8元/平米,小城市及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则为0.3-0.6元/平米。
专业解答在执行房产税计征时,土地使用权价值不计入房屋原始价值。房产原值计算需考虑获取土地使用权费用和开发成本。计算原值中的地价可采用公式:应税房产建筑总面积×2×土地单价。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律师解析 计算公式为: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律师解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 中等城市为0.40~8.00元; 小城市为0.30~6.00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也可以按照出资额来进行确定,如果出资额不能确定,可以通过等额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的确定是: 1、共有份额可以协商,书面作出约定;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 3、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共有。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