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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可以随便迁走户口吗,女方不愿意

周* 新疆-阿克苏 离婚咨询 2020.11.30 21:38:10 453人阅读

离婚后,女方可以随便迁走户口吗,女方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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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户口不能单方注销。一般离婚后,一方需要持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的。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男方可以申请注销女方户口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如果你是离婚了的话.女方是可以申请把户口迁出的.不用征求男方同意..

2020-11-30 21:3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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