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怀化法律咨询 > 怀化资产拍卖法律咨询 > 销售销项税可以从进项税中抵扣吗

销售销项税可以从进项税中抵扣吗

唐** 湖南-怀化 资产拍卖咨询 2020.11.30 15:47:06 475人阅读

销售销项税可以从进项税中抵扣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怀化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怀化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涉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号)
第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0号)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2020-11-30 15:49:06 回复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涉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号)
第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0号)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涉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号)
第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0号)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涉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号)
第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0号)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