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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前五条是什么?第六条呢?第七条吗

ask****929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20.11.26 21:03:44 477人阅读

民法典的前五条是什么?第六条呢?第七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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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建立劳动合同,不然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0-11-26 21:3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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