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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那朋友还不上钱了,我们是去找他哥,还是直接要房子,在有担保人和物的担保情况下,谁优先?

文** 江苏-南京 抵押担保咨询 2016.12.05 21:40:10 366人阅读

请问长沙律师,当时那朋友找我爸借钱的时候是用了他儿子的房子做了担保,还找他亲哥做了担保的,现在那朋友还不上钱了,我们是去找他哥,还是直接要房子?在有担保人和物的担保情况下,谁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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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法中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先执行物报。因为这是债务人自己的财产,一般都是先执行物保。如果是其他人提供的物保,则可以选择。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2016-12-05 21:4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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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016-12-06 06:2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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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债务人自己的财产,一般都是先执行物保。如果是其他人提供的物保,则可以选择。以上就是对“先执行物的担保还是人的担保”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12-05 21:4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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