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意上的一位朋友准备向金融机构贷款,请我为其提供担保,由于以往我们关系较好,不好意思拒绝。但我又担心万一其到期还不了钱,要由我承担担保责任。担保的具体确切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所谓反担保,又称为担保之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反担保之债因一般担保消灭原因而消灭外,当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消灭或其中之一消灭,反担保也随之消灭。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求偿权的担保。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的对与否,反担保在性质上属于间接担保,因为它并非直接担保主债务,而是对担保人所负的债务担保进行担保。担保法第4条第2款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所以你可以依法要求你的朋友提供反担保,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2020-11-23 21:11: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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