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做网络直播,由于一些事情不能直播了,那么属于合同违约方,需要根据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民事责任。
2.老大不给协议解约,又强制解约不了,你可以不用履行义务,对方主张权利并追究你方责任的,需要出示证据,否则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3.对方不给合同的,可能没有该合同,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平等基础上经签字确认才成立生效。
4.如果你有签字确认,那么受合同约束,如果没有,那么根本不用担心任何责任。
5.有合同的,需要仔细回忆或者看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就有效,应该遵守。
借贷是不需要交押金的,借贷有什么套路,下面将做详细梳理。
一、直接诈骗。当用户申请借贷时,违法借贷公司利用用户迫切借贷的需求,让用户先交纳定金或保证金,然后在收到用户资本后直接逃离。这是最常规的诈骗手法,直接导致用户经济损失。
二、盗取用户信息。违法借贷公司通常会要求用户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寓居地址等信息,让后利用用户的资料制作虚假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参与盗刷,套现,洗钱等违法活动。让用户无缘没理由卷入违法交易,导致困扰。
三、贩卖用户信息。违法借贷公司会搜罗用户的联系方式,然后贩卖给其他推销及诈骗公司,为用户带来的电话和短信侵扰,严重能够让导致用户二次诈骗损失。
算的,可以直接报警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软件公司,据了解,近两年来,网络直播迅速发展成为一种新的互联网文化业态,市场规模增速很快,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间大约有三四千个直播“房间”同时在线,用户数可达二三百万人次。本次查处的网络直播平台主要有两类违规情形:一是演艺类直播平台提供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络表演二是游戏直播平台提供含有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游戏内容展示等。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文化部对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了普遍巡查,发现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法规意识不强,内容把关不严,履行应尽的内容自审义务不够。为加强政策法规引导和宣教,降低网络直播平台运营风险,文化部召集国内主要网络直播平台负责人,召开了专题政策宣教座谈会,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通报了违规案例,听取了网络直播平台的意见建议,明确了监管的底线和红线,就加强“主播”直播行为和用户互动内容的实时监管提出要求,加强行业自律。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列入查处名单的网络直播平台,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案直播平台应当主动配合查处工作,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内容自审责任。文化部已部署相关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涉案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及时公布处罚结果。下一步,文化部将建立违规网络直播平台和违规“主播”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惩戒机制约束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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