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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死认识的,如果男方只扒了下女方的裤子

ask****994 浙江-嘉兴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11.17 14:27:41 429人阅读

你好,男女死认识的,如果男方只扒了下女方的裤子,女方不同意,男方没有继续与女方发生关系的属于强奸未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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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析:大概率涉嫌强奸中止或强制猥亵中止。
2、解析:简单点讲,能而不欲为中止,欲而不能为未遂。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0-11-18 12:28:44 回复

起诉离婚需要到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是属于诈骗,有欺诈嫌疑,要结合整个案情定。rn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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