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亲自到现场办理。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工商变更手续如何办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须遵循以下法定流程:首先,申请人需携带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资料并经认真审核之后,若发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应依法给予申请人《登记决定通知书》;再者,申请人可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前往颁发证书窗口办理更换《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的事务;最后,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备案义务后,方可正式完成股东变更事宜。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公司法》之具体约定,对于企业法人主体变更事宜,应仅有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并不涉及税务注销之需求。仅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手续便可达到税务合规的目的。具体变更流程如下所述:首先,申请企业应携带完整的审核文件前往公司注册地所隶属于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变更申请。
专业解答该变更是可行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受到限制高消费约束之际,这并不会对法人代表的变更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然而,若公司需要变动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变更决议或决定正式生效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专业解答股权变更申请的审批时长在正常情况下,股东变化所需耗费的时间应在五个工作日左右。同时,诚然,当事方必须依据相关法规,于变更发生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公司注册机关提出变更股东的申请,并需提供新股东的合法主体资质或个人身份证明等必要资料。
专业解答如何进行公司股东变更的相关程序对于公司股权变动所涉及的法定程序,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和阐述:首先,由申请人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书面形式向其提出申请。其次,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之后,若发现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则应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律师解析 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地址变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 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律师解析 企业法人欠税不能变更。 为了避免恶意偷逃税,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税务注销清算作为对企业法人注销清算的必经前置程序,规定企业在申请注销法人工商登记前必须提供税务注销清算的相关文件,否则法人注销是不合法定程序的。
律师解析 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地址变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 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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