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对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向种子使用者赔偿,赔偿项目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经营利益。种子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当然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第五十二条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和第五十五条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的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2索赔的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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