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果洛法律咨询 > 果洛结婚法律咨询 > 警察在超生期间怎么处理

警察在超生期间怎么处理

赵** 青海-果洛 结婚咨询 2020.11.07 01:25:40 487人阅读

警察在超生期间怎么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果洛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果洛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违反国家和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当事人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各地计生政策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如广东省计生政策规定,违反计生政策超生子女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除名处理。  例如《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或者有其他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属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组织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不得招用、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例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2020-11-07 01:27:4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