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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最高人民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有条件的予以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地居住水平。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职工所在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为了保障和提高城镇居民最低居住条件而设的,只有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强制收缴管理的作为职工的一种基本生活住房保障的资金。所以住房公积金的首要任务是满足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住房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也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人民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要是有人实在没钱支付抚养费,那他的唯一房产很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不过法院在处理这个事的时候会非常小心,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评估房产,要考虑的因素可多了,像房子的大小、住了多少人、现在值多少钱之类的。要是房子又大又贵,或者比被执行人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需求高很多,那房子可能就会被执行掉,但法院也会坚决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益。
专业解答法院强制执行时,若无法联络被执行人和亲属,则表明其不居住于此。因此,该房产非唯一住宅,可依法执行。若确系唯一住宅,法院仍可评估拍卖,所得款项先支付执行款,扣除费用后归还被执行人。
专业解答是否执行夫妻共有房产需视情况而定。如夫妻一方欠债,执行时需保留另一方的产权份额。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三种情形,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专业解答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申请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若被执行人满足基本居住条件,法院可对其公积金余额强制执行。冻结公积金时,法院需按规定制作裁定书并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列明冻结信息。冻结期限一般六个月,但因公积金提取限制,常延长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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