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江门法律咨询 > 江门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不可抗力的种类及例外,有哪些

不可抗力的种类及例外,有哪些

王* 广东-江门 合同纠纷咨询 2020.11.06 13:45:23 420人阅读

不可抗力的种类及例外,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江门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江门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免责事由的概念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二、不可抗力的种类及例外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
2、不可抗力免责的例外情形:(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2020-11-06 13:47:2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