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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17,抢劫一次,抢夺了100元,没有什么严重后果

赵* 甘肃-甘南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11.06 12:35:13 484人阅读

我朋友17,抢劫一次,抢夺了100元,没有什么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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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0-11-06 12:3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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