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法律规定,因公死亡职工的近亲属能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但是,如果职工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工伤致死的,则近亲属只享有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律师解析 不可以。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况下,劳动者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职工或其近亲属已获得侵权民事赔偿,其享受待遇的相对应项目中应当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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