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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上路,车辆没有交强险,怎么处理

蔡* 北京-通州区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10.29 10:18:39 300人阅读

交强险上路,车辆没有交强险,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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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要扣留机动车,处罚款20~200 元,记 1分。车辆脱审是也要受到处罚的。最好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车辆脱审可以进行补审,但要进行处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扣3分;年审时携带行驶证、交强险副本、处理完违章;到当地车管所可以进行年审。扩展资料:年审,即年检的意思,但比年检更口语化。年审是指每年或每两年对汽车的安全性进行检验,包括喇叭、刹车、轴重、底盘、点火系统、灯光系统、排气系统、牌照安装等全方位检查。年审意为以年为单位的例行审查。年检通常是指某些正规的C卡等进行检查,而年审通常在生活中用的比较多。如饭票、购物会员卡等物件进行审查通常说作“年审”。

2020-10-29 10:19:3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知识拓展交强险必须购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8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注意事项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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