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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是否成立

李* 江苏-扬州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0.28 15:06:49 353人阅读

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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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房地产抵押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对此,我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一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均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抵押,应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可见,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必要的生效要件。

2020-10-28 15:0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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