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孙子与姑姑共同赡养奶奶,并且在老人94岁去世前,孙子一直出钱出力照顾老人,老人的遗产孙子应不应当得到部分?

孙子与姑姑共同赡养奶奶,并且在老人94岁去世前,孙子一直出钱出力照顾老人,老人的遗产孙子应不应当得到部分?

夏* 四川-成都 遗产继承咨询 2020.10.22 11:42:36 441人阅读

孙子与姑姑共同赡养奶奶,并且在老人94岁去世前,孙子一直出钱出力照顾老人,老人的遗产孙子应不应当得到部分?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

2020-10-22 11:43:3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