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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人是否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魏* 广西-百色 商标咨询 2020.10.19 15:56:54 435人阅读

商标使用人是否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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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使用年限为10年,10年之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的时间为十年。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届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2020-10-19 15:5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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