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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0-10-19 07:21: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