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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及利息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刘** 山东-济南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18 11:52:23 381人阅读

违约金及利息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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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违约金及利息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的支付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没有约定的,应从结算完毕的时间起算;而利息则属于工程款的从属债务,和工程款属于同一债务,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和工程款债务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四)条规定: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已同意不计算结算前的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一方当事人在结算完毕后再主张结算前的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可予支持。但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支付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的,应从工程结算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双方未自行结算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造价鉴定的,从收到中介机构的鉴定报告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020-10-18 11:54:2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的支付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没有约定的,应从结算完毕的时间起算;而利息则属于工程款的从属债务,和工程款属于同一债务,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和工程款债务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四)条规定: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已同意不计算结算前的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一方当事人在结算完毕后再主张结算前的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可予支持。但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支付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的,应从工程结算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双方未自行结算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造价鉴定的,从收到中介机构的鉴定报告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的支付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没有约定的,应从结算完毕的时间起算;而利息则属于工程款的从属债务,和工程款属于同一债务,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和工程款债务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四)条规定: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已同意不计算结算前的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一方当事人在结算完毕后再主张结算前的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可予支持。但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支付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垫资款利息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的,应从工程结算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双方未自行结算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造价鉴定的,从收到中介机构的鉴定报告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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