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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63岁2014年离开单位单位没给他

136****4993 山东-日照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18 09:29:42 318人阅读

我今年63岁2014年离开单位单位没给他养老金向法院诉讼过时效了上防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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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另外你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好了工作交接手续,如果你没有以上情况,你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又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劳动者在离职后,因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移转手续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2020-10-18 09:58:42 回复


一、到退休年龄被辞退有赔偿金吗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再上岗的,属于返聘行为,被辞退后有没有经济补偿,依据签订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
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职工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职工退休后享受以下待遇: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提前五年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虽未到达退休年龄,也可以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提前五年至十年退休。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为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国家规定了退休金的最低数额。退休人员还享受物价补贴、公费医疗、安家补助、丧葬抚恤等福利待遇。


一、到退休年龄被辞退有赔偿金吗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再上岗的,属于返聘行为,被辞退后有没有经济补偿,依据签订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
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职工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职工退休后享受以下待遇: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提前五年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虽未到达退休年龄,也可以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提前五年至十年退休。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为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国家规定了退休金的最低数额。退休人员还享受物价补贴、公费医疗、安家补助、丧葬抚恤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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