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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5年后如果政府不回购,能否以低于市场价转让给自己认识的人或亲属或亲属?

贾** 黑龙江-七台河 房产纠纷咨询 2020.10.16 07:41:01 344人阅读

上海经济适用房5年后如果政府不回购,能否以低于市场价转让给自己认识的人或亲属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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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进行买卖时有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020-10-16 07:4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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