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赤峰法律咨询 > 赤峰学校侵权法律咨询 > 17周岁的高三学生和双目失明的成年人是否属于监护制度所保护的对象

17周岁的高三学生和双目失明的成年人是否属于监护制度所保护的对象

冯** 内蒙古-赤峰 学校侵权咨询 2020.10.15 04:37:28 321人阅读

17周岁的高三学生和双目失明的成年人是否属于监护制度所保护的对象

其他人都在看:
赤峰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赤峰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7周岁的高三学生是未成年人,属于监护制度保护的对象。  双目失明的成年人属于残疾人,不属于监护制度保护对象。  监护制度: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享有监护权利,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制度的设立完全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2020-10-15 04:39: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