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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动员工岗位是否必须员工同意

王** 广东-中山 其他咨询 2020.10.14 12:33:06 428人阅读

公司调动员工岗位是否必须员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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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1、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
2、协商不成有以下解决办法: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0-10-14 12:3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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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
2、协商不成有以下解决办法: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能主动离职,公司如果想要辞退劳动者,应当给劳动者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持公司开具的解除合同通知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为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为一个月的工资。该工资为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

你好,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所以,必须员工同意才可以调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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