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体工商户需要交纳的是个体经营所得税。 按季度结束后15日内预缴(季报)),下一年3月31日前完成年终汇算清缴(年报)。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只需季度按核定额缴纳,年末无需报送年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缴制,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先到地税局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然后在发放工资前,由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出每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按照以上方法把每个人的应纳税都算出来后,统一到当地地税局申报缴纳就可以了。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个体工商业户实行查账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业主的工资成本、费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用每年4元。
凡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公式为:
年应纳税所得额年销售收入额×应税所得率(由税局定,各行业不一样)
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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