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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有权拒绝法院追加被告吗

蔡** 北京-海淀区 其他咨询 2020.10.12 15:36:24 2328人阅读

原告有权拒绝法院追加被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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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协议约定被告负有履行批准程序等义务而被告未履行,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最高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其他机关批准等程序后生效的行政协议,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协议未生效。
行政协议约定被告负有履行批准程序等义务而被告未履行,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同提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参加诉讼。 第二十三条 原告所的被告不适格,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第二十四条 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讼,人民应当通知没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同提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参加诉讼。 第二十三条 原告所的被告不适格,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第二十四条 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讼,人民应当通知没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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