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继承人、受赠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其继承和受赠所得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属于该继承人或受赠人个人所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在婚姻期间,赠与行为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资产,然而这种情况也存在例外。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内,夫妇二人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然而,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专业解答在特定情形之下,已婚夫妇中某一方赠予共有财产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被追回。此种情况下,夫妇双方需达成共识且同意,任何人不可擅自做出关于婚姻共有的财产决定,否则,如果某一位配偶违反了通常的生活需求,私自将婚姻共同财产转让给他人,那么这项赠予行为就应该被视为无效,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有权力去要求受赠者归还该项财产。
专业解答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在处理时必须经过对方同意,不能擅自赠予。要是一方私自赠予,只有在对方事后追认时才生效;要是对方不追认,赠予就无效,受赠人得把财产退还。要是想赠予,得按照民法规定,形成新的书面协议等法律关系。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予他人,这就侵害了另一方的平等处理权。如果这种赠予行为导致了未同意方的利益受损,那么这种赠予通常会被视为无效,受侵害方有权要求追回该财产。
专业解答当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无偿赠给第三人时,另一方享有法定的返还请求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但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给第三者,这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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