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执行被执行人配偶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的思维逻辑是不正确的。执行被告之外的任何人的财产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否则无权执行。而不是从不能执行配偶财产的角度找法律依据。被执行人的配偶一般都会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欠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属个人债务,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要求撤销追加裁定,中止执行。但几乎所有的配偶都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其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财产分割的约定或债权人知道其约定,所以一般都会驳回异议。
你好,一、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最高人民在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就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以夫妻共有财产偿还。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25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二、在当前执行难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的情形下,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一方为被执行人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方便快捷的执行案件。三、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一方为案件的被执行人有利于消除某些当事人利用夫妻关系恶意逃避债务的思想,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社会诚信意识。
专业解答在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文件,这可以证明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证明,这可以说明债务与夫妻双方的生活或经营有关;以及双方经济状况与债务合理性的资料,这可以帮助判断债务是否合理。这些证据将用于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便配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