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3,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判决书、决定书等等)
4,所依据的主要相关证据。
5,所依据的法律依据。
执行对象是指执行活动指向的客体。执行的对象取决于法院判决、裁定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应当执行的标的。义务人的财产通常是执行的主要对象。在以财产为对象的执行中,如果执行的对象是特定物,人民法院应责令被执行人交出该物,而不能以其他物代替,这是由特定物的性质所决定的。
如果被执行人已将特定物非法转移给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原来即已占有该物,无论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人民法院均可通知其交出,否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在执行程序中采取拘留措施一般是当事人妨碍民事诉讼。但在实际中,法院常会以当事人没有还款为由对其进行拘留拘留。
如果隐瞒转移财产或有财产而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则法院可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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