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说他的一个远房亲戚好像是很久之前动用了公司的资金去买房,不过现在才查出来。那个亲戚还想把房子赶紧卖了跑路,现在他们公司提起诉讼之后,房子就被法院扣押了。想了解关于行政案件提起诉讼后强制执行的一些内容。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采取的方式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强制执行的程序: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法院接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裁定,对不予受理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法院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5、法院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自受理后30日内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不予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6、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5日内执行;
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划入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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