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区别主要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实质不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其法律效果是不同的。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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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象不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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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如扣押财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它是为保证尔后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作出和执行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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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适用频率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其停止对社会的危害或迫使其履行完义务。行政处罚则应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不能对同一事多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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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诉讼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束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使用不当,人民只能判决撤销。部分行政处罚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或具有裁量权的因素,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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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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