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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怎样分割共同财产

杨** 云南-曲靖 离婚咨询 2020.10.06 22:13:29 460人阅读

协议离婚怎样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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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又称“分单”、“分产契约”,是指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也就是对家庭财产有着处分和占有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收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要包含哪些内容:
1、 首部
(1) 标题,应写明“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分单”或者“分产契约”。
(2) 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 正文
(1) 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 具体分配方案。写明共有人,也就是参与分割财产的家庭成员间,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协议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协议的组成部分。
3、 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分单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二、格式(以夫妻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为例):
财产分割协议
立约人:
证人:
财产分割原因:
财产范围:
分割方案:
立约人:
见证人:
立约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高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合同范本
聚效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是对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共有人协议书怎么写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采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协议离婚怎么分割共同财产
1、一般都是通过订立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形式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要列明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2、如果对已订立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满,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推翻。推翻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满足的条件: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推翻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即抗辩理由为欺诈、胁迫。当事人举出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的是该权利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使用。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提出诉讼的,人民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提出诉讼的,人民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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