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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解释庭前会议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召开庭前会议

王** 广东-惠州 办案流程咨询 2020.10.06 17:42:42 422人阅读

应该如何解释庭前会议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召开庭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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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是指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召开庭前会议,是为了保障庭审能连续、高效地进行,避免因为一些程序性问题不时中断庭审或者拖延庭审。比如,如果被告人当庭才申请证人出庭的,就有可能导致庭没有办法继续开下去。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2020-10-06 17:4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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