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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签了离婚协议书,直接去民政局就可以直接办离婚手续了
【法律意见】不可以,必须双方到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解答如下,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到居住地,要求判决离婚。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届时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解答如下,《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专业解答不可以的。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专业解答想到民政局离婚就了事吗?可没那么简单。如果是协议离婚,得去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要是诉讼离婚,得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想离婚不是去民政局那么简单,得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途径,再按照规定流程来。
专业解答法律上,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前往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注销手续。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无法协商解决的纠纷,需向被告户籍或长期居住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不由民政部门处理。
专业解答离婚后,夫妻可共同决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子女成年,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若子女未成年,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件,并在房产证上注明监护人姓名。
专业解答假设只有一半人遗失结婚证书,可用另一半的证书办理离婚。若两人都丢失离婚证书,需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原结婚机构或长期居住地婚姻登记处提交补办申请,即可办理离婚。若是对离婚证丢了能直接领结婚证吗还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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