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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交警队提车需要双方的签字吗

蒋** 江苏-南京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10.05 19:58:16 348人阅读

去交警队提车需要双方的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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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不能,在事故没有处理好的情况下是不能提车的。
只有在交警结案后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去提车。只要有一方有异议不能结案都不能提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0-10-05 20:00:16 回复

【法律意见】是否可以私了也是需要看交通事故另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双方私下已经达成共识,对于交警的认定书赔偿责任划分没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上法庭解决或者需要交警来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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