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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认定知名商品

魏* 广西-河池 其他咨询 2020.10.05 16:37:06 436人阅读

应该怎么认定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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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应该怎么认定知名商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知名商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必须根据相关的市场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执法机关主要根据商品的产销量、销售区域、销 售时间、市场占有率、广告发布情况、消费者知悉程度等要素来分析。其次,认定知名商品应与仿冒行为相联系,其关键点是看能否造成消费者误认。如果商品的名 称、包装、装潢被他人擅自作相同或者相近使用,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的,该商品即可认定为知名商品。国家工商局也只就个案依法对全国知名商品进行认定。

2020-10-05 16:38:0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知名商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必须根据相关的市场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执法机关主要根据商品的产销量、销售区域、销 售时间、市场占有率、广告发布情况、消费者知悉程度等要素来分析。其次,认定知名商品应与仿冒行为相联系,其关键点是看能否造成消费者误认。如果商品的名 称、包装、装潢被他人擅自作相同或者相近使用,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的,该商品即可认定为知名商品。国家工商局也只就个案依法对全国知名商品进行认定。

对于知名商品认定流程和认定标准是要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知名商品认定流程
1、申请
企业需要认定知名商标的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准保好下列材料:
(1)、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特有(独创)证明;
(2)、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最早、连续使用证明;
(3)、相关公众对商品知悉程度证明;
(4)、商品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和在市场上销售时间、销售区域、市场占有率证明;
(5)、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宣传商品时资金投入、持续时间、广告投放量、地理范围证明;
(6)、认可的获奖证明;
(7)、质量合格或优质质量证明;
(8)、商品受其他法律保护证明;
(9)、商品知名的其他证明(商品使用著名、驰名商标或专利等情况);
(10)、他人擅自仿冒情况证明。
2、受理和初审
当相关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受理申请,并且对于材料和知名品牌的认定进行一个初步的审查。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商品包装装潢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形式审查,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发给《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
3、评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的温州市知名商品认定申请受理温州市知名商品申请后,由市知名商品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协会意见,查证相关资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整理书面材料交知名商品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委员会会议的评审由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介绍被评审商品及审查情况,委员们对照条件和标准进行评议,最后进行投票表决,并现场公开表决结果。
4、认定公告
经市知名商品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知名商品,在市级相关媒体上发布认定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知名商品认定证书》。
二、知名商品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
(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
《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3号)第四条对“知名商品 ”的认定作了如下规定:“商品名称、包装、装潢被他人作相同或者近似的使用,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的,该商品即可认定为知名商品。”同时还规定,“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应当依照使用在先的原则予以认定。”
实践中,判定某一具体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根据一定的地域范围如省、地市等特定市场范围内,与该具体商品有销售、购买等交易关系的人以及同行业的生产经营者对该具体商品的知悉程度加以认定。在具体操作中,一般应当参酌该具体商品广告量、销售时间、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声誉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您好,关于什么算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所谓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但已经注册为商标就不再具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属性,而具有了注册商标权的专有性。
特有名称又相对于商品的通用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获得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独占使用权:判断通用名称时,不仅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专业工具书、辞典中已经列入的商品名称,应当认定为通用名称,而且对于已为同行业经营者约定俗成、普遍使用的表示某类商品的名词,也应认定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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