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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团伙盗窃,从犯,被人举报。总金额三万四千块,分的两千五百

赵** 宁夏-中卫市 刑事立案咨询 2020.10.05 10:47:44 489人阅读

2013年的团伙盗窃从犯,被人举报。总金额三万四千块,分的两千五百块钱,已退赔,现在已五个月案子已到法院,会判多少?2013年的团伙盗窃,从犯,被人举报。已退赔,现在已五个月案子已到法院,会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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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盗窃罪,具体定罪量刑视所盗油的价值确定。主、从犯的量刑情节如下,【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0-10-05 10:4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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