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在刑法未做修改、未出台相关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民间放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
一、《关于集资类案件刑名交叉问题的调研报告》中认为:“在立法层面,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考虑是否规定单独的罪名。在法律未做修改前,可以通过立法解释等途径,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予以规制。”这也就是说,在不存在上述情形下,即使相关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以犯罪论处。
第
二、目前,最高人民倾向于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
(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限制性解释。由最高人民诸多资深法官编写的《刑法罪名精释》一书认为,对于刑法第225条第
(4)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应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逐一加以明确,未予明确的,应依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不予认定。
第
三、根据《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可得知:即使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及逾期利率超过了上限的,人民仍将其作为民间纠纷处理,并未做为犯罪行为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事实和规定,确定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放高利贷,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但又不一定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目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明确,最高法司法解释也不明确,判决的案例也较少。放高利贷能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看具体的法律事实。发放高利贷行为牟利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以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刑法未做修改、未出台相关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民间放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 一、《关于集资类案件刑名交叉问题的调研报告》中认为:“在立法层面,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考虑是否规定单独的罪名。在法律未做修改前,可以通过立法解释等途径,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予以规制。”这也就是说,在不存在上述情形下,即使相关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以犯罪论处。 第 二、目前,最高人民倾向于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 (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限制性解释。由最高人民诸多资深法官编写的《刑法罪名精释》一书认为,对于刑法第225条第 (4)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应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逐一加以明确,未予明确的,应依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不予认定。 第 三、根据《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可得知:即使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及逾期利率超过了上限的,人民仍将其作为民间纠纷处理,并未做为犯罪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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