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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前接手了个公司,有台POS机,然后自己和另外一个朋友一年半(1

陈** 河北-承德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0.03 19:19:15 310人阅读

本人以前接手了个公司,有台POS机,然后自己和另外一个朋友一年半(18个月)时间,利用各自持有的信用卡每月套现,合计套现了330万,我是用于公司经营本金,他是用于其他用途,我从未想过利用POS机套现去获利什么的,一直都没有意识到我这样做是违法的行为,我也从未收过他一分钱的手续费,就是纯粹朋友帮忙,另外我经营的公司因为做工程还累计亏损20多万。最近银行的朋友告诉我,经侦支队在查我的POS机资金流水,我不知道像我这样被查实利用POS机套现,是不是按非法经营罪论处,如果是的话估计要被量刑到什么状态,还有如果找关系最低量刑和不找关系最高量刑标准又是什么样?麻烦你费心告诉我下,万分感激另外POS机去年的时候就已经被银行收回去了,而且我那个公司二级账户也已经销户了,公司因为未年审营业执照吊销,在POS机被银行收回时就已经没有经营了,后来更没有再办理别家银行的POS机,不知道为什么过了这么久,经侦支队还会来查我就是想在被查实之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这样心里有个准备也好安顿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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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20-10-03 19:2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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